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图书馆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其它重要问题。
二、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每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安排在十二月份进行。
四、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根据学校党委的要求,针对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主要议题。
2.领导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3.组织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于会前转告出席人员,或在会上通报。
五、民主生活会由总支书记召集和主持。因故缺席的人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六、民主生活会的列席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七、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的整改措施,视情况用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八、民主生活会由总支秘书记录,会议记录簿应妥善保管。
图书馆党总支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