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的重要组织生活制度。“三会”,就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就是按时上好党课。
支部党员大会
1、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5、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6、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凡属支部重要问题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有紧迫问题需要讨论,可随时召开。
7、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结合支部实际,讨论制定贯彻执行的工作计划和措施;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和决定表彰优秀党员;讨论和决定犯有错误党员的处分意见;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撤换不称职的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大问题。
8、要求: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应高度重视,会前做好充分准备;要发扬民主,让党员有充分发表意见和对支部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的机会;党员对党内讨论和决定的需要保密的问题,没有正式公布之前,不得向外传播;支部党员大会形成的决议应通过表决,并认真做好记录,一旦形成决议,每个党员都要无条件地执行。
支部委员会
1、会议时间: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
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3、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充分发挥经济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讨论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的措施;发展党员以及对党员的奖惩问题;研究讨论群众的思想倾向和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召开民主生活会等。
4、会议要求: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6、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党小组会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注重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党课
1、上课时间: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2、党课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3、党课要求:
(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
(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三会一课”定期检查措施
由党总支每学期末对支部执行“三会一课”的情况进行检查,年终将检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向全体党员群众进行通报。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支部要找其谈话教育;对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劝其退党或予以党内除名。
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
1、落实领导职责。将党建工作列入学校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制定出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支委成员按照部门、工作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1)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日常工作,履行本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围绕中心工作,团结带领支部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求真务实地完成单位的各项工作。同时,认真抓好党支部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实行党建目标管理,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宣传委员:主要负责宣传工作。及时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指导开展文体活动。办好学校党建工作的宣传橱窗,做好通讯报道。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3)组织委员:主要负责组织工作。了解和掌握支部的人员状况。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检查和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负责做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各项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4)纪检委员:负责党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和党纪教育,防止和纠正党内不正之风。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准则》,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对党员违纪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支部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效的帮助和教育工作。
2、健全工作机构。党支部为党务工作机构,支部委员会由三位支委组成。
3、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出全校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同时,结合教育领域的特点和党员队伍现状,分年度制定党建工作具体计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和时限。
4、建立专题议事制度。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针对党的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5、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
6、党支部委员会按期换届,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党支部档案管理制度
党支部档案管理工作是支部党建工作的基础环节,也是检验党支部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为了进一步做好党支部的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归档材料主要有:
(1)入党申请书。
(2)个人思想汇报。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4)参加入党培训有关记录。
(5)个人培训小结。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调动后,有关资料应及时转入新单位党支部。
2、发展对象材料档案
归档材料主要有:
(1)入党申请书。
(2)思想汇报。
(3)党校学员考核表。
(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5)群众座谈会记录。
(6)政治审查证明材料。
(7)综合考察材料。
(8)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
(9)其他。
预备党员工作调动后,有关资料应及时转入新单位党支部。
3、预备党员转正材料档案
归档材料主要有:
(1)入党志愿书。
(2)思想汇报。
(3)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
(4)预备党员考察表。
(5)预备党员转正情况登记表。
(6)其他。
4、工作文件档案
归档材料主要有:
(1)上级党委的有关文件资料。
(2)支部工作计划。
(3)支部工作总结。
(4)支部内各种典型的经验介绍等交流材料,还应包括影像资料。
5、统计资料档案
归档材料主要有:
(1)入党积极分子名册。
(2)党员名册及党员组织介绍信。
(3)支部党员受表彰、处理情况统计资料。
(4)支部各类年报统计资料等。
(5)其他有关档案
如支部活动记录薄,记载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学习会等召开情况;交纳党费登记簿,记载支部党员党费收缴情况。
学习制度
以创建学习型党支部为载体,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政治理论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学习坚持每周一次,集中学习每月至少一次。年初由党总支制定下发年度党支部理论学习内容大体安排,各党支部可根据实际,制定具体的年度学习计划。学习内容要丰富,学习时间要保证,学习活动要有签名和记录。
党费交纳制度
交纳党费是每个党员的义务,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党费不得拖欠或不交,党员连续六个月没有交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应该认定是自行脱党,由党组织召开大会决定对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
1、自觉。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同时,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或者亲属代为交纳。
2、按时。党员要按时交纳,不能无故拖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足额。党员交纳党费必须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小交纳基数少交。
谈心谈话制度
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每季度至少一次,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2、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3、召开时间:党内民主生活会
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4、 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5、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
6、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
7、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规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它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定期汇报思想和工作的制度等。具体规定如下:
1、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2、每季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
3、每月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或党小组会。
(1)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
(2)每半年安排党员接受一次党课教育。
(3)每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采取党小组或支部生活会的形式,以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内容,又针对性的解决问题。
(4)每年一次民主评议党员。
(5)每年一次总结评比会。
(6)适时组织党员开展灵活多样、严肃活泼、注重实效的各类组织活动。
(7)各类组织生活要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汇报。
党员活动日制度
党员活动日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是提高党员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有效手段。为切实提高党日活动质量,更好地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制定党员活动日制度。
1、活动时间:
每个月至少安排一次党日活动,原则上每个月的第一周周三下午。
2、活动内容:
(1)传达贯彻党中央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和文件;结合图书馆实际讨论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研究党组织的重要工作;报告党组织一个时期的工作情况。
(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教育教学理论、科学文化知识、时事政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改革动态等。
(3)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汇报、交流思想、工作情况,讨论、处理其他党务工作等。
(4)能彰显时代特点和教育特色,促进党员作用发挥的其它相关内容。
3、活动要求
(1)认真准备。党日活动要充分酝酿,科学安排,明确活动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要求。
(2)精心组织。党日活动要严格按方案实施,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注重思想性、时代性、趣味性与实效性。
(3)力求创新。党日活动要围绕图书馆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结合实际,围绕提高图书馆工作质量,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载体,形成鲜明的党日活动特色,促进党员活动质量的不断提高。
发展党员制度
1.党支部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好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到每半年讨论一次发展党员工作。
2.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3.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4.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5.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6.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7.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党员汇报思想制度
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情况,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一次。外出超过三个月的党员干部,应在返回时向党支部作出口头或书面的思想汇报。思想汇报内容应包括个人学习、工作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政纪情况,自己的思想动态及掌握的民情、对党支部或党员的意见建议以及个人重大事项等方面的情况。
谈话提醒制度
党支部对本单位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等方面发现的苗头性问题以及群众意见较多的党员,要及时提醒。对长期不愿做党的工作,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起党员作用,经提醒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党章有关规定认真处置。
党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有关规定,按照真实透明、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结合图书馆党总支和各党支部实际,制定如下党务公开工作办法。
1、公开内容
(1)党支部设置及其工作职责,支部委员名单、分工和联系方式,党员基本情况;
(2)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目标的进展或完成情况;
(3)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如“三会一课”、党员发展公示、党员学习教育、党费收缴使用等情况;
(4)党支部作出的决策和决定等重要事项,党内表决或民主讨论的情况,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的情况,各类创建活动情况;
(5)党支部成员联系党员群众和党员联系群众情况,群众和党员所反映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处理反馈情况;
(6)各类先进推荐、评比表彰或违纪处理等情况,发展党员情况;
(7)党支部提合理化建议等推动发展的情况;
(8)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2、公开形式
(1)会议上 通报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及重要工作等;
(2)宣传专栏 利用公示栏,开设党务公开专栏,宣传介绍党的工作;
3、工作要求
(1)分类公开。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及有关工作制度要固定公开,常规性、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根据推进进展要及时公开。对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重大问题,通过民主讨论的办法,达成共识,进行公开,对公开后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2)规范操作。党支部书记负总责,落实专人按照程序公开有关事项,整理存档相关资料,反馈意见建议,促进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3)完善制度。党务公开制度试行期间,要做好宣传说明工作,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根据试行情况进行修订完善,积累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