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
2016 年 8 月,教育部党组印发《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这是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举措。近日,省委教育工委也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16〕243号),提出了贯彻落实的要求,现将文件予以转发。
请各单位结合上级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从严要求,从严管理,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学校纪委将对贯彻落实《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包括查阅学习计划和会议记录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将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贯彻落实〈高等
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
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16〕243号)
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9月28日
附件: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