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字号 标准
南海仲裁案裁决之批判

 

【书  名】南海仲裁案裁决之批判

【作 者】中国国际法学会 著     

【出版者】外文出版社

【索书号】D823/5066

阅览室社科三阅览室

内容简介

《南海仲裁案裁决之批判》主要内容包括:南海仲裁案的背景、历程与中国政府立场、管辖权问题、可受理性问题、历史性权利事项、中国南沙群岛和中沙群岛的法律地位问题等。

《南海仲裁案裁决之批判》:

第一,仲裁庭混淆了解决菲律宾诉求客观上是否需要对领土主权作出决定与菲律宾表面上是否请求对领土主权作出决定两个不同问题。仲裁庭有责任基于事实客观查明菲律宾诉求的性质,不能只是凭借菲律宾的表面表态来作出判断。菲律宾的表面表态只是仲裁庭履行责任时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但绝不是决定性因素。诚然,菲律宾的诉求表面上没有要求仲裁庭对领土主权问题作出决定。然而,解决菲律宾诉求是否需要对领土主权问题作出明示或默示决定,仲裁庭不能仅凭“菲律宾没有请求”和“本庭也没有发现”两句话就应付了事。正如仲裁庭所承认的,通过审查双方立场,由法庭在客观基础上自行确定当事方的争端,“该决定不仅应‘建立在申请书和最终诉求基础上,而且应建立在双方外交往来、公开声明和其他相关证据的基础上’”。仲裁庭根本没有谈及相关事实和证据。事实上,如果采用客观方法,仲裁庭很容易就会发现,解决菲律宾有关海洋权利诉求需要以处理岛礁主权归属为前提,解决有关中国在相关海域活动的合法性诉求不仅需要先行处理岛礁的主权归属,而且需要完成相关海洋划界。

不能忽视的是,即使对菲律宾的表面态度,仲裁庭也只是提及对建立管辖权有利或者对中国立场不利的信息,而对那些能体现菲律宾真实目的、对建立管辖权不利或者对中国立场有利的信息,例如,上文提及的菲律宾官员和议会的表态等,仲裁庭都忽略了。

第二,仲裁庭认为完全可以在假设中国对黄岩岛和南沙群岛的主权主张是正确的这一前提下审理菲律宾诉求并得出菲律宾诉求与主权无关的结论,这是错误的。

在诉讼案件中,法庭是否可以在假设基础上裁判是令人怀疑的。无论如何,仲裁庭既然认为有必要假设中国的主权,就说明主权问题在本案中并不是一个不相关的因素。

……

字号设置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