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学生读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名为“安徽师范大学学生读者协会”,英文名为”The Reader Association of Anhui Normal University”。(以下简称“读者协会”)
第二条:“安徽师范大学学生读者协会”是隶属于校图书馆,由校团委领导,南、中、北三校区在校学生志愿参加的群众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为同学们提供一个信息交流的平台,营造“读,天下书;品,书文化”的读书氛围,贴近读者,以书会友,引领读书文化,促进校园文化创新。
第四条:本协会的日常工作及其活动受安徽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的领导与监督,并严格遵守《安徽师范大学社团联合会章程》和《安徽师范大学社团管理条例》。
第五条:本社团的日常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统筹安排,保证社团经费收支的透明化、一体化。
第六条:本社团建立并完善的一切规章和决定都不得与总章程想抵触。社团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应自觉遵循本章程规定,维护本章程的权威。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内部制度
第七条:本社团管理机构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部长若干,理事若干,并在南北两校区设立分会,其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与中校区保持高度一致,共同制定并执行本协会的规章制度。社团管理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政治面貌并在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
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够妥善处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熟悉本章程,支持本社团的工作,有较高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工作上自觉主动,积极实践,勇于创新;
生活作风优良,成绩优秀,能够处理好学习与社团工作之间的关系。
第八条:本社团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是社团管理机构,其主要职则是:
制定、修改社团章程;
拟订、审批社团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总结。
定期筹备召开社团的会员代表大会,向会员代表介绍近期宣传工作和报告财务状况;
决定会员的吸收及除名;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决定部长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委任与更换;
领导社团开展各项工作;
决定其他重要事宜。
第九条:社团管理机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工作例会的相关要如下:
社团负责人必须出席会议;
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按时出席,长期不参加工作例会的成员,社团管理机构有权提请学生处对其进行相关处分;
重要决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的方式,并实行三分之二的绝对数票选制;
日常决议的表决,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并三分之一的简单绝对制;
第十条:社团负责人的任命
社团负责人应在安徽师范大学社团联合会和知道老师的监督下由首次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1)选举办法:选举采取差额选举或普选形式,竞选采取演说、答辩等方式。
(2)选举程序:在首次会员大会上公布候选人名单,以全体会员参与的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社团负责人,报社团联合会审批。
(3)候选人条件:成绩优良。作风正派,工作积极,态度认真的会员均具有候选人资格,其中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4)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处和团委有权对各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核实(包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第十一条:社团负责人的换届、退出和除名
社团负责人的换届工作应从社团的整体以及长远利益出发,在尊重会员民意的基础上,民主、公平、公开的进行,换届工作应征询社团指导老师的意见,在社团联合会干部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原则上社团负责人连任不得超过两任;
(一)学生毕业离校即自动退出社团;
(二)有违法乱纪败坏社团声誉甚至是影响到安徽师范大学名誉的成员立即予以除名;
第十二条;社团负责人的职责:
服从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领导;
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社团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组织社团会员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工作总结;
协调本社团与社团联合会及其他社团之间的关系,努力使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
培养推荐社团接班人,做好负责人的换届工作。
第十三条:社团会长的职责
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确定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主持每月一次的工作例会;
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监督并考评。选拔优秀社团干部;
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监督各部门工作,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以求达到最佳;
第十四条: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作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会长不在时,暂时由副会长代理会长职责;
第十五条:社团下设秘书处、组织部、外联部、宣传部、财务部和信息技术部共六个部门。
各部门具体职能如下:
秘书处:负责日常活动的记录、工作计划及总结,管理协会理事以上的干部,协调协会各部门的工作,对所有协会的资料进行搜集、整理,并妥善保管;
组织部:负责各会议、活动人员的组织以及海报的张贴等;
外联部:负责对外联系,为协会的活动和发展联系赞助,代表协会与协会以外的个人或组织交往;
宣传部:负责协会宣传工作,管理协会通讯项目,办好活动专栏;
财务部:负责管理协会经费的使用与账目记录,并对所有经费的使用最详细记载,由团委、社团联合进行监督;
信息技术部:负责协会网页的制作与维护,收集并整理读者所需的相关资料。
第三章 财务管理及经费使用
第十六条:资金来源:资金主要来源于会费收人,校团委和图书馆的拨款以及校外赞助和其他方面;
第十七条:财务管理:由财务部管理财务收支使用;
第十八条:财务监督:财务管理帐务定期予以公示,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指导老师和学校社团联合会资审对其进行日常监督。本社团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执行安徽师范大学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全体会员、社团理事会和各级指导单位的监督。资金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四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社团面向全校招收会员,自愿参加,会员享有社团的基本权利,并且承担相应义务。
第二十条:申请成为会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本社团的章程;
(二)有自愿加入本社团“为读者服务,做好读者”的愿望。
第二十一条:会员加入社团的程序
(一)提交申请、照片两张,招新当场积极与社团保持联系;
(二)工作人员登记档案;
(三)分发会员证。
第二十二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对社团工作享有参与权;
(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对社团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四)享有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种面向会员的活动的权利;
(五)有优先在《读书人报》上发表作品的权利;
(六)有在校图书馆阅览部多借一本图书每人次的权利;
(七)有优先享有图书馆提供的“勤工助学”的机会;
(八)有优先接受图书馆管理(文献借阅及检索)教育与培养的权利;
(九)其他应予享受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自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管理机构审批通过的决议;
(二)服从社团组织的领导,维护社团的权益和声誉;
(三)积极参加社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四)其他相关义务。
第二十四条:会员的奖惩制度
(一)每年进行优秀理事及优秀会员评选工作,对为协会作出贡献的理事和会员给予表彰;
(二)对于不履行协会章程,不完成本职工作的理事予以免职,对于损害协会形象,妨碍或阻挠协会开展工作的理事或会员给予会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劝其退会或直接申报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强制退会;
第二十五条:社团管理机构成员,来自于会员,应当接受会员监督,并保持与会员之间的信息交流通畅。
第五章 活动内容
第二十六条:常规活动
每学期初,按照社团联合会统一规定展开招新活动;
招新后举行理事竞选,为社团培养新的机构人员;
邀请资深学者做专题讲座,介绍文坛发展,帮助广大同学更好地了解文化,培养同学们的文学兴趣;
开展时事、热点话题的讨论,了解社会动态;
举办读者心得交流会,举办读者沙龙活动;
举办主题丰富的征文、演讲、朗诵等形式多样的比赛,为广大同学提供锻炼自我与展示自我的平台,并邀请相关老师做评委;
出版发行《读书人报》,向广大同学征集稿件,择优发表在《读书人报》上;
与兄弟社团举行内容相关的交流活动。
第二十七条:本社团将创办读者协会网站,为工作的开展与协会校园文化生活提供更便捷的信息平台。
第二十八条:本社团组织开展的一切工作都要充分利用同学们的课余时间,并掌握一定的工作尺度和标准,不能影响同学们的正常学习。
第六章 社团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部门负责制:每个部门分工协作,做好自己部门的工作,同时积极保持与其他部门的合作;
第三十条:值班制度:定期去社团联合会及读者协会办公地点值日;
第三十一条:档案制度:所有协会的资料将储存在档案库里,由秘书处进行保管,理事会进行监督;
第三十二条:奖惩制度:奖惩分明,任免民主;
第三十三条:本社团开展的各种活动需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事前要递交详细的计划书并申报,得到核准后方可执行,事后要进行总结、备案。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会徽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有社团管理机构享有最终解释权,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修改;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社团成立之日起生效。
安徽师范大学学生读者协会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