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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图书馆滞留物品的通知

编辑:王伟  预审:刘和文  终审:姜长付 

敬爱的各位读者:

为保证图书馆公共空间的整洁与消防安全,馆里公共空间和消防通道严禁滞留个人物品。请各位读者务必于每日闭馆前,将所有个人物品自行带离图书馆或存入暂存柜。自2025年12月27日起,图书馆将对馆内所有公共区域和消防通道进行实时巡查,并对无人认领的滞留物品进行集中清理。

花津校区图书馆清理后的物品将统一移至一楼西门门卫处,赭山校区图书馆清理后的物品将统一移至七楼管理处。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取走的物品,如有遗失或损坏,相关责任由读者本人承担。

感谢各位读者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特此通知。

安徽师范大学图书馆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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